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34 000
手写板提示: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科目核算;
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支付方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收款方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8)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自行建造职工俱乐部。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 000元,计税价格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借:在建工程 251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000
(9)将50台自产的V型厨房清洁器作为福利分配给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员20台,生产人员30台。该厨房清洁器每台生产成本为12 000元,市场售价为15 000元(不含增值税)。
借:管理费用 351 000
生产成本 526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77 5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877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7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000
贷:库存商品 600 000
(10)委托丁公司加工商品,支付商品加工费120 000元,支付应当交纳的消费税660 000元,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可抵扣,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0 00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 400
贷:银行存款 800 400
(11)计算并用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 700+850+680+34 000+51 000+127 500=215 730(元)
进项税额=13 600+13 000+51 000+20 400=98 000(元)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15 730-98 000=117 73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17 730
贷:银行存款 117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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