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管理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等),其进项税额不能再抵扣,转入“进项税额转出”。
【例2-35】E企业库存材料因意外(管理原因造成)火灾毁损一批,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为10 000元,增值税额1 700元。
E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1 700
贷:原材料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700
【例题·计算题】G企业建造厂房领用生产用原材料50 000元,原材料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8 500元。
G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借:在建工程 58 500
贷:原材料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 500
3.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及视同销售行为(销项税额)
(1)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不含税收入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确认“销项税额”。
(2)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税法上视同销售行为,计算确认销项税额。
注:如果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并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例2-40】N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自行建造职工俱乐部。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 000元,计税价格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N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借:在建工程 251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
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己生产的产品的销项税额=300 000×17%=51 000(元)
4.出口退税
5.交纳增值税
交纳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核算。
(三)小规模纳税企业的核算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特点: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无论是否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由销项税额抵扣,而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收入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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