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一)联产品成本分配
联产品,是指使用同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联产品即一开始共同加工,在分离点开始分为A、B两种不同产品。在分离点以前发生的生产成本,称为联合成本。联产品成本的计算,通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联产品分离前发生的联合成本,可按一个成本核算设置一个成本明细账进行归集,然后将其总额按一定分配方法如: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二是分离后按各种产品分别设置明细账,归集其分离后所发生的加工成本。
(1)售价法。
【例8-14】某公司生产E产品和F产品,E产品和F产品为联产品。3月份发生加工成本12 000 000元。E产品和F产品在分离点上的销售价格总额为15 000 000元,其中E产品的销售价格总额为9 000 000元,F产品的销售价格总额为6 000 000元。
『正确答案』
采用售价法分配联合成本
E产品:12 000 000÷(9 000 000+6 000 000)×9 000 000=7 200 000(元)
F产品:12 000 000÷(9 000 000+6 000 000)×6 000 000=4 800 000(元)
(2)实物数量法。
【例8-15】承【例8-14】,同时假定E产品为700个,F产品为300个。
『正确答案』
采用实物数量法分配联合成本:
E产品:12 000 000÷(700+300)×700=8 400 000(元)
F产品:12 000 000÷(700+300)×300=3 600 000(元)
(二)副产品成本分配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
主要产品。
由于副产品价值相对较低,而且在全部产品生产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因而可以采用简化的方法确定其成本。比如副产品可以按预先规定的固定单价确定成本。
四、完工产品成本的结转
企业完工产品经产成品仓库验收入库后,其成本应从“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产品成本明细账的贷方转出,转入“库存商品”科目的借方,“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就是基本生产在产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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