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交税费
(一)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二)应交增值税
1.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根据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计算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确定。
依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处理上。
2008年,我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允许将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已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2.一般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采购商品和接受应税劳务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等科目,根据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必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才能予以扣除。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货物,一般不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是对于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进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允许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性扣除。
【注意】属于购进货物时即能认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
(2)进项税额转出
第一,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或产成品等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丢失、被盗等,其进项税额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第二,购进的货物在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情况下对其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转出,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视同销售行为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交易和事项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应税项目)和对外捐赠是视同销售行为,确认销项税额,但是不确认收入,应该直接贷记库存商品;而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分配股利和对外投资是视同销售行为,确认销项税额,同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注意】如果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业务给出的是含税销售额,按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并以不含税销售额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
【例题9·多选题】某企业2011年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应该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建造厂房领用本企业自产的产品
B.生产车间2011年3月购入的一项设备改良时领用本企业自产的产品
C.以本企业自产的产品对外投资
D.建造厂房领用本企业外购的原材料
【答案】AC
【解析】选项B生产车间购入的设备购入时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该设备改良时领用自产产品不属于视同销售,因此不需要确认相应的销项税额;选项D企业建造厂房领用本企业外购的原材料应该将确认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不需要确认销项税。
(5)出口退税
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6)交纳增值税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
【例题10·单选题】企业交纳本期应交增值税,应通过( )科目核算。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C.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D.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答案】D
【解析】企业交纳本期应交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3.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
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收入按不含税价格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例题11·判断题】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含税价格206000元,增值税征收率3%,该批产品应交增值税为6000元。( )
【答案】√
【解析】该批产品应交增值税=206000÷(1+3%)×3%=6000(元)。
【例题12·判断题】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三级专栏,因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答案】√
【例题13·计算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该公司2011年4月30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4万元,该借方余额可用下月的销项税额抵扣。5月份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
(1)购买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万元,公司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2)用一批原材料对外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36万元,计税价格为41万元,应交纳的增值税额为6.97万元。
(3)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20万元(不合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16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建造厂房领用外购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0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5.1万元。
(5)因管理不善丢失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尚未经批准处理。
(6)用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2.5万元。
要求:
(1)编制甲公司上述经济业务(1)~(6)的相关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计算甲公司2011年5月份发生的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
【答案】
(1)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①借:原材料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
贷:应付票据 70.2
②借:长期股权投资 47.97
贷:其他业务收入 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97
借:其他业务成本 36
贷:原材料 36
③借:应收账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
贷:库存商品 16
④借:在建工程 35.1
贷:原材料 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
⑤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
贷:原材料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5
贷:银行存款 2.5
(2)计算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和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5月份发生的销项税额=6.97+3.4=10.37(万元)
应交的增值税额=10.37+5.1+1.7-10.2-4=2.97(万元)
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2.97-2.5=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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