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
注意:
第一,差异率=差异额/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差异率
第二,在途物资
第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的处理
5.周转材料
(1)包装物
第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生产成本”
第二,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销售费用”
第三,随同产品出售且单独计价——“其他业务成本”
(2)低值易耗品
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在发出时,应同时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6.委托加工物资
注:(1)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同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2)应计入的税金。
第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消费税
(1)直接销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连续加工再出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7.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计价
(1)毛利率法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净额×毛利率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2)售价金额核算法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8.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发生盘盈和盘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期末处理后该账户无余额。核算时分两步:第一步,批准前调整为账实相符;第二步,批准后结转处理。
(1)盘盈
(2)盘亏
注意: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出。
9.存货减值
(1)方法: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第一,以备销售的商品
第二,生产用材料
(3)应计提跌价准备金额的确定及会计处理
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成本-可变现净值)-已提跌价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3.设置的科目
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在权益法核算下,还要在该科目下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
4.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股利单独核算,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5.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具体核算(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处置)
在成本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方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6.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其账面价值随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调整。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收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3)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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