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概述
应收票据是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应通过“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应收票据的取得、到期、未到期转让等业务。
2.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取得时按其票面金额入账。
(2)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时,按账面余额予以结转。
(3)票据未到期背书转让时,应按账面余额结转。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内容应收账款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注意】在确定应收账款入账价值时,应注意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在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应按折扣后的价款计入应收账款。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作为当期财务费用,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2.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赊销业务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款项也在“应收账款”科目中核算。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应当按实际预付的金额入账。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付账款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但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应付和预付分别列示。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减值:
1.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若证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备抵法确定应收账款的减值。
2.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1)坏账准备的计提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调整前账户余额(若为借方余额则减负数)
【注意】计算结果为正数,则为补提(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计算结果为负数,则为冲销(借记“坏账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2)应收款项作坏账转销(以应收账款为例)
对于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另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是直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贷记“坏账准备”,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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