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应交增值税:
1.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根据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计算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确定。
依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处理上。
2008年,我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允许将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已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2.一般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采购商品和接受应税劳务
(2)进项税额转出
(3)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4)视同销售行为
(5)出口退税
(6)交纳增值税
应交消费税:
1.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指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消费税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方法。
2.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消费税。
(1)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以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和对外捐赠等,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职工等,应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2011年判断题、2009年单选题】
企业如有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税款。受托方按该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需要再交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收代交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时,再计算交纳消费税。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
(4)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交营业税:
1.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
2.应交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营业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营业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营业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营业税。
企业按照营业额及其适用的税率,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企业出售不动产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他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是指除上述应交税费以外的应交税费,包括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应交房产税等。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有关税费,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有关税费。
1.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的资源税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自产自用的应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2.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贷记“银行存款”。
3.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其税款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其税款影响无形资产的处置损益,即营业外收支的金额。
4.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5.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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