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答案】×
【解析】如果分派现金股利,有两个去向;分到的现金股利如果是本企业投资以前形成的,应冲减投资成本,如果是本企业投资以后形成的,则计入投资收益。
3.【答案】 ×
【解析】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4.【答案】√
【解析】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时,不作投资收益,只会引起股份数量的变化。
5.【答案】×
【解析】《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规定,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即首先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到零;然后,减记其他实质上构成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到零;最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6.【答案】×
【解析】《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二条规定,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7.【答案】×
【解析】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不仅仅要考虑现行实施的控制能力,还要实施潜在表决权的影响,综合起来判断目前有无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能力。
8.【答案】×
【解析】对于中止权益法前无论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还是实现盈利,投资企业都应按权益法进行账务处理。
9.【答案】×
【解析】在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持有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科目,不能确认投资收益。
10.【答案】×
【解析】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11.【答案】×
【解析】被投资方提取盈余公积仅调整了所有者权益结构而不会影响到所有者权益总量的变动,因此,投资方对此不作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