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收入的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确认收入时,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收入,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现金、应收款项或其他资产的增加额,或者负债的减少额进行计量。在业务活动表中,收入通常以其总额,即未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的金额列报。
四、非交换交易收入的核算
对于因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即非交换交易收入),应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交易相关的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能够流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并为其所控制,或者相关的债务能够得到解除;
2.交易能够引起净资产的增加;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捐赠收入的核算
1.捐赠的概念
捐赠属于非交换交易的一种,通常是指某个单位或个人(捐赠人)自愿地将现金或其他资产无偿地转让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受赠人),或者无偿地清偿或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受赠人)的负债。
捐赠一般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捐赠是无偿地转让资产或者取消负债等。
第二,捐赠是自愿地转让资产或者取消负债等。
第三,捐赠交易中资产或劳务的转让不属于所有者的投入或向所有者的分配。
2.捐赠收入的分类
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应当视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限制,分别对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
3. 捐赠收入的账务处理
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核算其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应当设置"捐赠收入"科目;并按照捐赠收入是否存在限制,在"捐赠收入"科目下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分别核算限定性捐赠收入和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多个捐赠项目,还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在"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下按照捐赠项目的不同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捐赠收入"科目的贷方反映当期捐赠收入的实际发生额。在会计期末,应当将该科目中"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当期贷方发生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将该科目中"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当期贷方发生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二)政府补助收入的核算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应当根据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限制,分别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核算其因为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应当设置"政府补助收入"科目;按照政府补助收入是否存在限制,在"政府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分别核算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和非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科目的贷方反映当期政府补助收入的实际发生额。在会计期末,应当将该科目中"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当期贷方发生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将该科目中"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当期贷方发生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期末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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