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九章 金融资产 |
第 2 页:第一节 金融资产的分类 |
第 4 页:第二节 金融资产的计量 |
第 27 页:第三节 金融资产的减值 |
(二)应收票据
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2.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
3.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9-5】甲公司20×9年1月份销售A商品给乙企业,货已发出,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销项锐额为17 000元。当日收到乙企业签发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该票据的期限为3个月。A商品销售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
甲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A商品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票据——乙企业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2)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甲公司收回款项117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17 000
贷:应收票据——乙企业 117 000
(3)如果甲公司在该票据到期前向银行贴现,且银行拥有追索权,则甲公司应按票据面值确认短期借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与票据面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财务费用。假定甲公司该票据贴现获得现金净额115 830元,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5 830
财务费用——票据贴现 1 170
贷:短期借款——××银行 117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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