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本章考情分析 |
第 2 页: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23 页: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30 页: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31 页:第四节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三、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处理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例l4-2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部电梯并负责安装。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2 000 000元,其中电梯销售价格为l 960 000元,安装费为4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 000元。电梯的成本为1 120 000元;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费24 000元,均为安装人员薪酬。假定电梯已经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款项尚未收到;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电梯发出结转成本1 120 000元
借:发出商品——××电梯 1 120 000
贷:库存商品——××电梯 1 120 000
(2)实际发生安装费用24 000元
借:劳务成本——电梯安装 24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4 000
(3)确认销售电梯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合计2 000 000元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 3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电梯 1 960 000
——电梯安装劳务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4)结转销售商品成本1 120 000元和安装成本24 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电梯 1 120 000
贷:发出商品——××电梯 1 12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电梯安装劳务 24 000
贷:劳务成本——电梯安装劳务 24 000
【例l4-30】甲公司在20×9年l2月8日向乙商场销售一批彩色电视机,为保证及时供货,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动用自己的汽车进行运输,甲公司除收取彩色电视机货款外还向乙商场收取运输费。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2 000 000元,增值税额为340 000元,款项于当天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2 000元。假定甲公司为运输该批彩色电视机发生的运输成本为340元,其中汽车折旧120元,运输工人薪酬为220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销售彩色电视机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2 3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彩色电视机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2)发生运输劳务成本
借:劳务成本——商品运输 34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20
累计折旧——××汽车 120
(3)结转彩色电视机成本和运输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彩色电视机 72 340
贷:库存商品——××彩色电视机 72 000
劳务成本——商品运输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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