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本章考情分析 |
第 2 页: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23 页: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30 页: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31 页:第四节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四、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的处理
在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当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判断建造合同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估计时,应注意区分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一)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条件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二)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条件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三)完工进度的确定
完工进度是指累计完工进度。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例14—43】甲建筑公司承建A工程,工期2年,A工程的预计总成本为10 000 000元。第1年,甲建筑公司的“工程施工——A工程”账户的实际发生额为6 800 000元。其中:人工费1 500 000元,材料费3 800 000元,机械作业费1 000 000元,其他直接费和工程间接费500 000元。经查明,A工程领用的材料中有一批虽已运到施工现场但尚未使用,尚未使用的材料成本为800 000元。根据上述资料,甲建筑公司计算第1年的完工进度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6 800 000—800 000)÷10 000 000×100%=60%
【例14—44】甲建筑公司与客户一揽子签订了一项建造合同,承建A、B两项工程。该项合同的A、B两项工程密切相关,客户要求同时施工,一起交付,工期为2年。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为11 000 000元。甲建筑公司决定A工程由自己施工,B工程以4 000 000元的合同金额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承建,甲建筑公司已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
第1年,甲建筑公司自行施工的A工程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 500 000元,预计为完成A工程尚需发生工程成本1 500 000元;甲建筑公司根据乙建筑公司分包的B工程的完工进度,向乙建筑公司支付了B工程的进度款2 500 000元,并向乙建筑公司预付了下年度备料款500 000元。根据上述资料,甲建筑公司计算确定该项
建造合同第1年的完工进度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4 500 000+2 500 000)÷(4 500 000+1 500 000+4 000 000)×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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