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第 1 页:本章考情分析 |
第 2 页: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23 页: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30 页: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31 页:第四节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二)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例14-1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分期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1 400 000元。协议约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为2 000 000元;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按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计算),剩余货款于2个月后支付。假定甲公司在收到剩余货款时,销售该批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增值税额为340 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60%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1 200 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1 200 000
(2)收到剩余货款,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 1 200 000
银行存款 1 1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销售××商品 1 400 000
贷:库存商品——××商品 1 400 000
相关推荐:考试吧特别策划: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