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本章考情 |
第 3 页:第一节 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
第 11 页:第二节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
第 13 页:第二节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
第 17 页:第三节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
(一)预收账款
企业在收到客户预付的款项时,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上将其确认为负债。税法中对于收入的确认原则一般与会计规定相同,即会计上未确认收入时,计税时一般亦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部分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例题4·计算分析题】大海公司2010年12月31日收到客户预付的款项200万元。
(1)若预收款项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2010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200(万元)
2010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2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0 =200(万元)
(2)若预收的款项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2010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200(万元)
因按税法规定预收的款项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以后年度减少预收账款确认收入时,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其扣除。
2010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2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200 =0(万元)
如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但按税法规定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关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为0。
(三)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应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未支付之前确认为负债。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支出可税前列支。一般情况下,对于应付职工薪酬,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之间的差额,即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提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在未来实际支付时可以在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0。
【例题5·单选题】2010年1月1日,B公司为其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12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B公司2010年12月31日计算确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为100万元,按税法规定,实际支付时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10年12月31日,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 100 B.0 C.50 D.-100
【答案】B
【解析】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100-100=0(万元)。
(四)其他负债
企业的其他负债项目,如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会计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映。税法规定,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之间的差额,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例l5—7】甲公司因未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金,按规定需在20×8年缴纳滞纳金l 000 000元,至20×8年12月31日,该款项尚未支付,形成其他应付款1 000 000元。税法规定,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分析:
因应缴滞纳金形成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1 000 000元,因税法规定该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1 000 000—0=1 000 000(元)。
对于罚款和滞纳金支出,会计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但该差异仅影响发生当期,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因而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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