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本章考情 |
第 3 页:第一节 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
第 11 页:第二节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
第 13 页:第二节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
第 17 页:第三节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如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类费用在发生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即计入当期损益,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也形成暂时性差异。
【例15—8】甲公司20×8年发生广告费10 000 000元,至年末尚未支付给广告公司。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甲公司20×8年实现销售收入60 000 000元。
分析:
因广告费支出形成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价值为10 000 000元,其计税基础=10 000 000—(10 000 000—60 000 000 ×15%)=9 000 000(元)。
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价值10 000 000元与其计税基础9 000 000元之间形成1 000 000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若20×8年已支付广告费,
账面价值 0
计税基础=10 000 000—60 000 000×15%=10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000 000
2.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本质上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7年发生亏损1000万元,20×7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从20×8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0×7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0
计税基础 1000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00万元
(1)若未来5年税前会计利润超过10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25%=250(万元)
(2)若未来5年预计实现税前会计利润为6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600×25%=150(万元)
(3)若预计未来5年仍亏损(每年)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相关推荐:考试吧特别策划: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