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
第 6 页: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
(三)租入固定资产
如果一项租赁在实质上没有转移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该项租赁应认定为经营租赁。在经营租赁方式下,由于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在实质上没有转移给承租企业,因此,承租企业不需承担租赁资产的主要风险,其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不需将所取得的租入资产的使用权资本化,只需将支付或应付的租金按一定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例3-4】20×9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租赁公司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台办公设备。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0×9年1月1日,租赁期为3年,租金总额为270 000元,租赁开始日,甲公司先预付租金200 000元,第3年年末再支付租金70 000元;租赁期满,乙租赁公司收回办公设备。假定甲公司在每年年末确认租金费用,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1月1日,预付租金
借:预付账款——乙租赁公司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2)20×9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租金费用
借:管理费用 90 000
贷:预付账款——乙租赁公司 90 000
确认租金费用时,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支付的租金的金额来确定,而应采用直线法分摊确认,此项租赁租金总额270000元,按直线法计算,每年分摊的租金费用为90 000元。
(3)2×10年12月31日,确认本年租金费用
借:管理费用 90 000
贷:预付账款——乙租赁公司 90 000
(4)2×11年12月31日,支付第3期租金并确认本年租金费用
借:管理费用 90 000
贷:银行存款 70 000
预付账款——乙租赁公司 20 000
(四)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五)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
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等义务。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应当按照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现值计入相关油气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提示1】弃置费用通常具有的特点是,发生的金额很大,通常是附有法律义务的支出。
【提示2】存在弃置费用的时候需要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提示3】弃置费用是在资产处置等时候才发生的,而最终发生的金额(终值)与当时入账的价值(现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作为每年的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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