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
第 3 页: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
第 8 页:第三节 共同控制经营和共同控制资产 |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投资损益的确认
1.一般原则
(1)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时,不能完全以被投资单位自身核算的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而是需要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经过适当调整后确定。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一是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二是被投资单位有关长期资产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减值准备金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三是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时,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收益。
(2)在确认投资收益时,除考虑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也应予以抵消。
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其中顺流交易是指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当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方或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相关的损益在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时应予抵销。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①逆流交易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当投资企业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投资企业对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并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例5-12】甲公司于20×9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9年8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9000000元的某商品以150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9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乙公司20×9年实现净利润48000000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甲公司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年净损益时,应进行以下账面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8400000[(48000000-6000000)×20%]
贷:存货 8400000
进行上述处理后,甲公司如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甲公司持有存货的账面价值当中,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以下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200000[(15000000-9000000)×20%]
贷:存货 1200000
假定2×10年,甲公司将该商品以18000000元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因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已经实现,甲公司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10年净损益时,应考虑将原未确认的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计入投资损益,即应在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确定的投资损益基础上调整增加1200000元。假定乙公司2×1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30000000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7200000[(30000000+6000000)×20%]
贷:投资收益 7200000
相关推荐:2010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后各科考试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