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14 页: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18 页: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2.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1) 委托方于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委托方发出商品时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
(2)受托方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按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例14-16】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已经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丙公司 1 2 000
贷:库存商品——××商品 12 000
(2)收到代销清单,同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10 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6 000
贷:发出商品——丙公司 6 0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1 000
贷:应收账款——丙公司 1 000
(3)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10 700
贷:应收账款——丙公司 10 700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商品
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甲公司 20 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甲公司 20 000
(2)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1 700
借:代理业务负债——甲公司 10 000
贷:代理业务资产——甲公司 10 000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11 700
贷:银行存款 10 700
其他业务收入——代销手续费 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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