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14 页: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第 18 页: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14-19】甲公司在20×9年6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8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36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640 000元。6月30日,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外观上存在瑕疵,但基本上不影响使用,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不含增值税额)给予5%的减让。假定甲公司已确认收入;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6月1日销售实现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93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640 000
贷:库存商品一一××商品 640 000
(2)20×9年6月30日发生销售折让,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46 800
(3)20×9年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889 2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889 200
三、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八)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商品的处理
1.销售退回
注:“包换、包退、包修”中换货和修理不退款,不影响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只有退货才影响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
对于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等。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果该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的,应同时调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关金额。
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14-20】甲公司在20×9年10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520 000元。乙公司在20×9年10月27日支付货款,20×9年l2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甲公司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9年10月18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一一乙公司 1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1 000 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520 000
贷:库存商品——××商品 520 000
(2)在20×9年10月27日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 170 000
(3)20×9年12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贷:银行存款 1 170 000
借:库存商品——××商品 52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5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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