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中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关于冲减留存收益的处理学员疑问比较多,我们咨询了相关专家和授课老师,得到的答案关于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明文规定,规定具体应该用哪种方法,所以两种方法应该都是可以的,现在关于这两种方法做一下总结:
(1)按照顺序冲减,就是先冲减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不足冲减的继续冲减未分配利润;
(2)按照比例同时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个按照比例冲减的比例选择也有两种方法,一是按照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冲减,比如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为10%,冲减的时候就按照10%的比例冲减盈余公积,剩下的90%的部分冲减未分配利润;第二种比例就是按照资产负债表中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余额的比例冲减,这个比例和计提比例很可能是不一致的,因为提取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后,可能用它们来补亏,因此这个比例会发生变化。
这个问题如果考试的时候涉及到,两种方法都是可以的,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这部分内容广大学员知道这两种方法,考试的时候会处理就可以了,不需要做过多的研究。
5、关于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处理
关于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直接相关费用(发行债券和权益性证券的手续费和佣金除外)是否计入投资成本要看投资的性质,首先判断是否属于企业合并:
(1)如果是企业合并中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应判断是否为同一控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非一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投资成本。
(2)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投资成本。
二、发行债券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手续费、佣金的处理。
(1)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股票)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6、如何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商业实质的判断
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根据换入资产的性质和换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征等,换入资产与换入企业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用,从而导致换入企业受该换入资产影响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明显不同,表明该项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根据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这种情况通常包括下列情形:
(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获得这些现金流量的风险相同,但现金流量流入企业的时间明显不同;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金额相同,但企业获得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预计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时间跨度相同,风险也相同,但各年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存在明显差异。
(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这种情况是指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资产存在明显差异。本准则所指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税后未来现金流量,根据企业自身而不是市场参与者对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价,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时,各项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在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时,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8、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准确区分
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准备随时变现的股票投资等。
9、正确区分货币性资产交换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在确定涉及补价的交易是否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收到补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确定;支付补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支付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之和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确定。即根据如下公式做出判断:
(1)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或:收到的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25%;
(2)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或: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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