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1.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确认
(一)研究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二)开发阶段支出
基于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因此,企业可将有关支出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根据规定,开发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具体条件为: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开发无形资产成本的计量
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出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必要的支出总和,包括、材料、人工,以及所负担的一些费用。对于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出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一些无效的、初始的损失等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为无形资产使用所发生的一些培训支出,也不能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无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均应先在“研发支出”科目中归集,期末,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转入当期管理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但尚未完成的开发费用,继续保留在“研发支出”科目中,待开发项目完成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再将其发生的实际成本转入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以其使用寿命为基础。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使用寿命通常不应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2)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看合同是否有规定年限;
(3)参照其他单位类似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或综合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
(4)上述三种情况都无法确定的,则界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能够合理确定的无形资产,应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方法合理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持有期间无需摊销,但必须在每期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应摊销金额的确定: 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内,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预计其残值与原估计金额不同的,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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