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常见疑难问题第七章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与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么关系?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划分是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而言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提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投资比例)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的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与投资相关的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但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其中债券如果为折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增加折价的金额;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该减少溢价的金额。
(2)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以下处理:在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按照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合并成本。
与投资相关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二、企业以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
1.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成本;
2.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自权益性政权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不公允的除外;
4.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时采用的方法:
初始投资时,首先判断是否企业合并,如果是企业合并再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然后按照不同的要求确认其初始入账金额。
初始入账金额确定以后,再根据投资比例等因素确定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一般情况下,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参股企业),及对被投资企业达到控制的企业(子公司),上面两种情况使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企业达到共同控制(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在持股比例上划分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是:持股比例小于20%或大于50%的使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持股比例在20%到50%之间的(包括20%和50%)使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2.关于成本法下宣告现金股利时投资收益的确认和应冲减或应恢复的长期股权投资问题,书上的公式不好记忆,且不好应用,老师能否针对这个问题做一个归纳总结,以方便我们应用?
关于成本法下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的处理:
成本法下,关于现金股利的处理涉及到三个账户,即是“应收股利”、“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可先确定应计入“应收股利”账户和“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然后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倒挤出应计入“投资收益”账户的金额。
当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得部分借记“应收股利”账户。“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金额的确定比较复杂,具体做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计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计数时,其差额即为累计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计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计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计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按尚未恢复数额先恢复投资成本,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但恢复数额不能大于原冲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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