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常见疑难问题第十三章 收入
1.如何理解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1)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产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
(2)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出售原材料、对外投资(收取的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属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
(3)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总流入不构成收入,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2.如何区分利得和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计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所形成的,而利得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这是二者的本质区别,在判断一项交易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到底是属于收入还是属于利得时,这一点是非常关键的判断依据。
实务中,在对收入、利得两者做出区别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利得是企业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比如,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固定资产处置形成的收益等。(2)利得属于那种不经过经营活动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比如,企业接受政府的补贴、因其他企业违约收取的违约金、流动资产价值的变动等。(3)利得在利润表中通常以净额反映。
由此可以说,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的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属于利得的范畴;通过“补贴收入”科目核算的退还的增值税、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也属于利得的范畴。
3.为什么毛利要用生产成本来表示,如何理解? 如何理解合同费用中预计损失要减去?
“生产成本——毛利”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已完工部分的毛利,因为工程尚未全部完工,所以计入了生产成本。
预计的合同预计损失总额一部分根据完工百分比法通过“生产成本——毛利”反映,一部分确认为当期损失,记入“管理费用”。
4.企业应如何核算以旧换新销售业务?
以旧换新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的商品按照商品销售的方法确认收入,同时确认销项税额;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换入的商品按照税法规定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例:甲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批商品给乙,销售的产成品4台,每台售价5万元,单位成本3万元。同时收回4台同类的旧商品,每台回收价0.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已存入银行。
会计处理:
1.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000
贷:库存商品 120 000
2.收回旧商品
借:库存商品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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