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6】20×9年6月30日,甲公司一台生产用升降机械出现故障,经检修发现其中的电动机磨损严重,需要更换。该升降机械购买于20×5年6月30日,甲公司已将其整体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进行了确认,原价400 000元(其中的电动机在20×5年6月30日的市场价格为85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0,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为继续使用该升降机械并提高工作效率,甲公司决定对其进行改造,为此购买了一台更大功率的电动机替代原电动机。新购置电动机的价款为82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94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改造过程中,辅助生产车间提供了劳务支出15 000元。
假定原电动机磨损严重,没有任何价值。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1)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在本例中的更新改造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予资本化;同时终止确认原电动机价值。20×9年6月30日,原电动机的价值为:85 000-(85 000÷10)×4=51 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51 000
在建工程——升降机械 189 000
累计折旧——升降机械(400 000÷10×4) 160 000
贷:固定资产——升降机械 400 000
(2)更新改造支出
借:工程物资——新电动机 8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940
贷:银行存款 95 940
借:在建工程——升降机械 97 000
贷:工程物资——新电动机 82 000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15 000
(3)在建工程转回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升降机械 286 000
贷:在建工程——升降机械 286 000
(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期限内合理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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