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因此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主要应当综合题考虑以下因素:(1)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2)资产的使用寿命;(3)折现率。
(一)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
1.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基础
2.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的内容
3.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考虑的因素
(1)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企业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2)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和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
注:
①筹资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已经通过折现因素考虑在内;
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的折现率是建立在所得税前的基础上
(3)对通货膨胀因素的考虑应当和折现率相一致
(4)内部转移价格应当予以调整
4.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
(1)单一的未来每期预计现金流量
(2)期望现金流量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二)折现率的预计
为了资产减值测试的目的,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三)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计
(四)外币未来现金流量及其现值的确定
首先应当以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结算货币为基础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并按照该货币适用的折现率计算资产的现值。
然后将该外币现值按照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从而折现成按照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最后在该现值基础上,将其与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相比较,确定其可收回金额,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确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以及确认多少减值损失。
【例8-3】乙航运公司于20×0年末对一艘远洋运输船舶进行减值测试。该船舶账面价值为320 000 000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乙航运公司难以确定该船舶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需要通过计算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假定乙航运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为15%,公司认为15%是该资产的最低必要报酬率,已考虑了与该资产有关的货币时间价值和特定风险。因此,计算该船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15%作为其折现率(所得税前)。
乙航运公司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显示:公司将于20×5年更新船舶的发动机系统,预计为此发生资本性支出36 000 000元,这一支出将降低船舶运输油耗、提高使用效率等,因此,将显著提高船舶的运营绩效。
为了计算船舶在20×0年末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乙航运公司首先必须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假定公司管理层批准的20×0年末与该船舶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见表8-2。
表8-2
年份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改良的影响金额)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包括改良的影响金额) |
20×1 |
50000000 |
|
20×2 |
49200000 |
|
20×3 |
47600000 |
|
20×4 |
47200000 |
|
20×5 |
47800000 |
|
20×6 |
49400000 |
65800000 |
20×7 |
50000000 |
66320000 |
20×8 |
50200000 |
67800000 |
乙航运公司在20×0年末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态为基础,不应当考虑与该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因此,尽管20×5年船舶的发动机系统将进行更新从而改良资产绩效,提高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但是在20×0年末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时,不应将其包括在内。即在20×0年末计算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应当以不包括资产改良影响金额的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加以计算,具体计算过程见表8-3。
表8-3
年份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改良的影响金额) |
折现率15%的折现系数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
20×1 |
50000000 |
0.8696 |
43480000 |
20×2 |
49200000 |
0.7561 |
37200000 |
20×3 |
47600000 |
0.6575 |
31300000 |
20×4 |
47200000 |
0.5718 |
26980000 |
20×5 |
47800000 |
0.4972 |
23770000 |
20×6 |
49400000 |
0.4323 |
21360000 |
20×7 |
50000000 |
0.3759 |
18800000 |
20×8 |
50200000 |
0.3269 |
16410000 |
合 计 |
|
|
219300000 |
由于在20×0年末,船舶的账面价值(尚未确认减值损失)为320000000元,可收回金额为219300000元,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因此,应当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应当确认的减值损失=320000000-219300000=100700000(元)
假定在20×1~20×4年间,该船舶没有发生进一步减值的迹象,因此不必再进行减值测试,无需计算其可收回金额。20×5年发生了36000000元的资本性支出,改良了资产绩效,导致其未来现金流量增加,由于资产减值准则不允许将以前期间已经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必计算其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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