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例12-5】20×9年2月10日,乙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甲公司,价款200000元(包括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合同约定6个月后结清款项。6个月后,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支付该价款,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经双方协议,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该债务转为甲公司的股份。乙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0000元。转股后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元,抵债股份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2%。债务重组日,抵债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52000元。20×9年11月1日,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1)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计算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152000-5000000×2%=52000(元)
计算债务重组利得:200000-152000=48000(元)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200000
贷:实收资本——乙公司 1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2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48000
(2)乙公司的账务处理
计算债务重组损失:200000-152000-10000=38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152000
坏账准备 1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38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200000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不涉及或有应付(或应收)金额的债务重组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不涉及或有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如债权人已对该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12-6】乙银行20×9年12月31日应收甲公司贷款的账面余额为10 700 000元,其中,700 000元为累计应收的利息,贷款年利率7%。由于甲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0×9年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经双方协商,于2×10年1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乙银行同意将贷款本金减至8 000 000元,免去债务人所欠的全部利息;将利率从7%降低到5%(等于实际利率),并将债务到期日延长至2×11年12月31日,利息按年支付。该项债务重组协议从协议签订日起开始实施。乙银行为该项贷款计提了500 000元贷款减值准备。
(1)甲公司账务处理
2×10年1月1日,计算债务重组利得:10 700 000-800 000=2 700 000(元)
借:长期借款——乙银行 10 700 000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乙银行 8 000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 700 000
2×10年12月31日,计提和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400 000
贷:应付利息——乙银行 400 000
借:应付利息——乙银行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400 000
2×11年12月31日,偿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借:财务费用 400 000
贷:应付利息——乙银行 400 000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乙银行 8 000 000
应付利息——乙银行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8 400 000
(2)乙银行的账务处理
2×10年1月1日,计算债务重组损失:10 700 000-8 000 000-500 000=2 200 000(元)
借:长期贷款——债务重组——甲公司——本金 8 000 000
贷款减值准备 500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 200 000
贷:长期贷款——甲公司——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10 700 000
2×10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
借:吸收存款——甲公司 400 000
贷:利息收入 400 000
2×11年12月31日,收到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借:吸收存款——甲公司 8 400 000
贷:长期贷款——债务重组——甲公司——本金 8 000 000
利息收入 4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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