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涉及或有应付(或应收)金额的债务重组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比如,债务重组协议规定,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后一定期间内,其业绩改善到一定程度或者符合一定要求(如扭亏为盈、摆脱财务困境等),应向债权人额外支付一定的款项,当债务人承担的或有应付金额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预计负债确认要符合3个条件)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有应付金额在随后的会计期间没有发生的,企业应当冲销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根据谨慎性要求,或有应收金额属于或有资产,或有资产不予确认。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
【例12-7】20×9年1月10日,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甲公司,价款1 300 000元(包括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至20×9年12月31日,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8 000元。由于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债务,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2×10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甲公司以材料一批偿还部分债务。该批材料的账面价值为280 000元(未提取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300 000元,适用增值税率为17%。假定材料同日送抵乙公司,甲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将该批材料作为原材料验收入库。
(2)将250 000元的债务转为甲公司的股份,其中50 000元为股份面值。假定股份转让手续同日办理完毕,乙公司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3)乙公司同意减免甲公司所负全部债务扣除实物抵债(公允价值)和股权抵债(公允价值)后剩余债务的40%,其余债务的偿还期延长至2×10年6月30日。
(1)甲公司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1 300 000-300 000×(1+17%)-50 000×5] ×(1-40%)=699 000×60%=419 400(元)
债务重组利得=1 300 000-351 000-250 000-419 400=279 600(元)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1 3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材料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
股本 5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 000
应付账款——债务重组——乙公司 419 4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79 600
同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销售××材料 280 000
贷:原材料——××材料 280 000
(2)乙公司的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损失=1 300 000-351 000-250 000-419 400-18 000=261 600(元)
借:原材料——××材料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000
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250 000
应收账款——债务重组——甲公司 419 400
坏账准备 18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61 6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1 3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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