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二: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二)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及结算日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另外,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因汇率波动而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例如,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2.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例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注:期末调整或结算时汇兑差额的计算思路: 1.外币账户的期末外币余额=期初外币余额+本期增加的外币发生额-本期减少的外币发生额 2.调整后记账本位币余额=期末外币余额×期末即期汇率 3.汇兑损益=调整前记账本位币余额-调整后记账本位币余额 与专门借款有关的、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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