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概述
一、财务报表概述
二、合并财务报表概念
三、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报的子公司的范围,主要明确哪些被投资单位(或主体)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报范围,哪些被投资单位(或主体)不应当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编报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一)控制的定义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定义
(三)控制标准的具体应用
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不含半数)表决权,通常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比如,P公司直接拥有S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0%,这种情况下,S公司就成为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则必须将S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指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比如,P公司拥有S1公司70%的股份,而S1公司又拥有S3公司80%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P公司作为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S1公司,间接拥有S3公司80%的表决权,从而S公司也是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也应当将S3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这里必须注意的是,P公司间接拥有S3公司的表决权是以S1公司为P公司的子公司作为前提的。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指母公司以直接方式拥有某一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同时又通过其他方式如通过子公司拥有该被投资单位一部分的表决权,两者合计拥有该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例如,P公司拥有S2公司90%的股份,拥有S4公司30%的股份;S2公司拥有S4公司60%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S2公司为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通过子公司S2公司间接拥有S4公司60%的股份,与直接拥有30%的股份合计,P公司共拥有S4公司90%的股份,从而S4公司属于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也应当将S4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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