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一、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区分
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当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分别进行核算。
(一)研究阶段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在这一阶段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
(二)开发阶段
开发,是指企业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二、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确认
(一)研究阶段支出
基于研究阶段的探索性及其成果的不确定性,因此,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二)开发阶段支出
基于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因此,企业可将满足一定条件的有关支出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根据规定,开发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具体条件为: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注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三、内部开发无形资产成本的计量
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出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必要的支出总和,包括、材料、人工,以及所负担的一些费用。
注意:
(1)对于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出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一些无效的、初始的损失等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为无形资产使用所发生的一些培训支出,也不能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3)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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