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分为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和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1.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受托方应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例14-15】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某批商品200件,协议价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60元/件,增值税税税率为17%。假定商品已经发出,根据代销协议,乙公司不能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将该批商品交付乙公司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金额为3 400元。乙公司对外销售该批商品的售价为120元/件,并收到款项存入银行
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甲公司将该批商品交付乙公司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商品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12 000
(2) 收到乙公司汇来货款23 400元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23 4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收到该批商品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23 400
(2) 对外销售该批商品
借:银行存款 28 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商品 2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08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商品 20 000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20 000
(3) 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甲公司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23 400
贷:银行存款 23 400
2.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代销商品金额或数量向受托方支付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仍然应当按照有关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来判断何时确认收入。通常可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例14-16】 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已经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丙公司 12 000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12 000
(2) 收到代销清单时,同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xx商品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xx商品 6 000
贷:发出商品——丙公司 6 0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1 000
应收账款——丙公司 1 000
(3) 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10 700
贷:应收账款——丙公司 10 700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收到商品
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甲公司 20 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甲公司 20 000
(2) 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3)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应付账款——甲公司 1 700
借: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甲公司 10 000
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甲公司 10 000
(4) 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11 700
贷:银行存款 10 700
其他业务收入——代销手续费 1 000
(四) 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销售的处理
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是指售出的商品需要经过安装和检验等过程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销售方通常不应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销售方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 订货销售的处理
订货销售,是指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而库存没有现货,需要通过制造等程序才能将商品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六) 以旧换新销售的处理
以旧换新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例14-17】 甲公司相应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倡导的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业务。20x9年3月份,甲公司共销售MN型号彩色电视机100台,每台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2 000元,每台销售成本为900元;同时回收100台MN型号旧彩色电视机,每台回收价格为234元;款项均已收付。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20x9年3月份,甲公司销售100台MN型号彩色电视机
借:库存现金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MN型号彩色电视机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MN型号彩色电视机 90 000
贷:库存商品——MN型号彩色电视机 90 000
(2) 20x9年3月份,甲公司回收100台MN型号彩色电视机
借:原材料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库存现金 23 400
(七)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存在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 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2)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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