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殊劳务交易的处理
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一) 安装费
安装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安装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二) 宣传媒介收费
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三)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四) 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
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五)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六)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整个收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七) 特许权费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例14-3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甲公司允许乙公司经营其连锁店。协议约定,甲公司共向乙公司收取特许权费600 000元,其中:提供家具、柜台等收费200 000元,这些家具、柜台成本为180 000元;提供初始服务,如帮助选址、培训人员、融资、广告等收费300 000元,共发生成本200 000元(其中,140 000元为人员薪酬,60 000元为以银行存款支付的广告费用);提供后续服务收费100 000元,发生成本50 000元(均为人员薪酬)。协议签订当日,乙公司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600 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600 000
(2) 确认家具、柜台的特许权费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提供家具、柜台 2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提供家具、柜台 180 000
贷:库存商品——家具、柜台 180 000
(3) 提供初始服务
借:劳务成本——提供初始服务 2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40 000
银行存款 60 000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 3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提供初始服务 3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提供初始服务 200 000
贷:劳务成本——提供初始服务 200 000
(4) 提供后续服务
借:劳务成本——提供后续服务 5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50 000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提供后续服务 1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提供后续服务 50 000
贷:劳务成本——提供后续服务 50 000
(八) 长期收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例14-31】 甲公司与某住宅小区物业业主签订合同,为该住宅小区所有住户提供维修、清洁、绿化、保安及代收水电费等劳务,每月月末收取劳务费50 000元。假定月末款项均已收到,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提供劳务 50 000
五、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如航空公司给予客户的里程累计等,客户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奖励积分兑换为企业或第三方提供的免费或折扣后的商品或服务。企业对该交易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可取得的金额。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物品的公允价值或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2. 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授予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的,如果授予企业代表第三方归集对价,授予企业应在第三方有义务提供奖励且有权接受因提供奖励的计价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收入;如果授予企业自身归集对价,应在履行奖励义务时按分配至奖励积分的对价确认收入。企业因提供奖励积分而发生的不可避免成本超过已收和应收对价时,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亏损合同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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