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16·计算题】丙公司拥有一条生产线生产某精密仪器,该生产线由A、B、C三部机器构成,成本分别为800 000元、1 200 000元和2 000 000元。使用年限均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0×9年,该生产线生产的精密仪器有替代产品上市,导致公司精密仪器的销售锐减40%,该生产线可能发生了减值,因此,丙公司在20×9年12月31日对该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假定至20×9年12月31日,丙公司整条生产线已经使用5年,预计尚可使用5年,以前年度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A、B、C三部机器在20×9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00 000元、600 000元和1 000 000元。
丙公司在综合分析后认为,A、B、C三部机器均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但整条生产线构成完整的产销单元,属于一个资产组。丙公司估计A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00 000元,B和C机器都无法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丙公司估计整条生产线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及其恰当的折现率后,得到该生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 200 000元。由于无法合理估计整条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丙公司以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其可收回金额。如何计算和确定各项资产的减值?
『正确答案』
在20×9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2 000 000元,可收回金额为1 200 000元,生产线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该生产线发生了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800 000元,并将该减值损失分摊到构成生产线的A、B、C三部机器中,由于A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00 000元,因此,A机器分摊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应低于300 000元。具体分摊过程见表4:
表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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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A |
机器B |
机器C |
整条生产线(资产组) |
账面价值 |
400 000 |
600 000 |
1 000 000 |
2 000 000 |
可收回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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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 000 |
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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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000 |
减值损失分摊比例 |
20% |
3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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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减值损失 |
100 000* |
240 000 |
400 000 |
740 000 |
分摊后账面价值 |
300 000 |
360 000 |
6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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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分摊的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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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000 |
二次分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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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 |
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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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分摊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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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500 |
37 500 |
60 000 |
二次分摊后应确认减值损失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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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500 |
437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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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分摊后账面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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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500 |
562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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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分摊比例,机器A应当分摊减值损失160 000元(800 000元×20%),但由于机器A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00 000元,因此机器A最多只能确认减值损失100 000元(400 000元-300 000元),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60 000元(160 000元-100 000元),应当在机器B和机器C之间进行再分摊。
注意:对资产组总的减值损失进行分摊时,必须按照本题上述思路进行处理,不能直接对机器A确认10万的减值损失,剩余部分在机器B、C中分摊。在本题现有数据下,这样做虽然也能算出结果,但如果换一种情况,就可能无法得出正确结果:
比如,假定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为1 800 000元,此时资产组总的减值损失是200 000元,机器A只需要分摊减值损失40 000元(200 000×20%),而不是100 000元。
根据上述计算和分摊结果,构成生产线的机器A、机器B和机器C应当分别确认减值损失100 000元、262 500和437 5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机器A 100 000
——机器B 262 500
——机器C 437 5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机器A 100 000
——机器B 262 500
——机器C 437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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