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予说明的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商誉,并且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的,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该类交易或事项在我国企业实务中并不多见,一般情况下有关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均会为税法所认可,不会产生两者之间的差异。
(3)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满足上述条件时,投资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决定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如果不希望其转回,则在可预见的未来该项暂时性差异即不会转回,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题9•多选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当某项交易同时具有“不是企业合并”及“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特征时,企业不应当确认该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B.因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C.因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D.当某项交易同时具有“不是企业合并”及“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特征时,企业应当确认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答案】AC
【解析】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某项交易同时具有“不是企业合并”及“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特征时,企业不应当确认该项交易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在我国,除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外,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在不同年度之间一般不会发生变化,企业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可以现行适用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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