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报表项目调整
资产负债表 |
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期末数 |
利润表 | 相关项目的上期金额、本期金额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相关项目的上年金额、本年金额 |
现金流量表 | 附表中的相关项目 |
附注 | 如果涉及会计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会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 |
【例题3.计算题】AS公司为上市公司,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1年5月底完成,2010年度财务报告于2011年4月30日对外报出。AS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
2010年10月,AS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约定AS公司在2010年11月供应给甲公司一批物资。由于AS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甲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甲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AS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AS公司对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500万元。
2011年2月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AS公司需要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550万元,AS公司与甲公司不再上诉,赔款已经支付。税法规定,上述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仅允许在实际支出时于税前扣除。
要求:
(1)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编制AS公司调整201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2)根据调整分录的相关金额,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答案】
(1)编制AS公司调整201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①记录支付的赔偿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 50
预计负债 500
贷:其他应付款 550
借:其他应付款 550
贷:银行存款 550
②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7.5(55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37.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25(5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75
盈余公积 3.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50-137.5+125)
(2)根据调整分录的相关金额,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调减应交税费137.5万元,调增其他应付款550万元,调减预计负债500万元,调减盈余公积3.75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33.75万元。
②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营业外支出5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2.5万元(137.5-125),调减净利润37.5万元。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净利润37.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项目中盈余公积一栏调减3.75万元,未分配利润一栏调减33.75万元。
【例题4·计算题】A公司2010年11月销售给B企业一批产品·销售价格2000万元(不合增值税额),销售成本1600万元,货款在当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2010年12月25日接到B企业通知,B企业在验收物资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A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与B企业协商解决办法·A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时,将该应收账款2340万元(包括增值税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内,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11年2月8日双方协商未成,A公司收到B企业通知,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退回。A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收到退回的产品,以及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假设该商品增值税税率17%,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应收B企业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1年5月30日完成了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在退货发生前,A公司已计算2010年的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A、B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
要求:对上述调整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并说明对2010年度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调整(不考虑现金流量表)。
【答案】(1)相关调整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贷:应收账款 2340
借:坏账准备 117(2340×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117
借:库存商品 16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成本 1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00[(2000-1600)×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29.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9.25(2340×5%×2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91.025
盈余公积 21.2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2.25(2000-1600-117-100+29.25)
(2)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调减应收账款2223万元;调增存货1600万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29.25万元;调减应交税费100万元;调减盈余公积21.225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91.025万元。
②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营业收入200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1600万元;调减资产减值损失117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70.75万元(100-29.25);调减净利润212.25万元。
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净利润212.2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项目中盈余公积—栏调减21.225万元,未分配利润一栏调减191.025万元。
三、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本章小结
本章内容在考试中往往与其他章节内容相结合,综合性强且难度较高,在学习过程中,应重点掌握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界定、调整事项的处理等内容。
在界定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时,关键是看该事项表明的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已经存在。另外,要熟记典型的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在备考过程中,“记忆”不是万能的,但不做一定的记忆是万万不能的。
在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处理时,应注意把握好调整事项“三部曲”:
①税前处理,涉及损益类科目时,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②所得税调整,应从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两个角度来考虑:如果调整事项导致企业报告年度的纳税义务发生改变,则可能需要调整应交所得税;如果调整事项导致企业报告年度相关资产、负债的暂时性差异发生改变的,则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③税后分配,即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留存收益。
同时,应熟练掌握教材所举的典型例题: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坏账准备(计提或转回)、销售退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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