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预习八: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在处置时亦应进行结转,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的部分在处置时自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例】A公司原持有B公司40%的股权,20×9年11月30日,A公司出售所持有B公司股权中的25%,出售时A公司账面上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构成为:投资成本36 000 000元,损益调整为借方余额9 600 000元,其他权益变动借方余额6 000 000元,出售取得价款14 100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A公司相关的账务处理。
『正确答案』
(1)A公司确认处置损益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4 1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9 000 000
——损益调整 2 400 000
——其他权益变动 1 500 000
投资收益 1 200 000
(2)除应将实际取得价款与出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结转,确认为处置当期损益外,还应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 500 000
贷:投资收益 1 500 000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即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参见本书第十九章的相关内容。
知识点预习九:共同控制经营和共同控制资产
一、共同控制经营
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通过共同控制经营获取收益是共同控制经营的显著特征,每一合营者负担合营活动中本企业发生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本企业在合营产品销售收入中享有的份额。
1.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
2.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的收入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
二、共同控制资产
共同控制资产,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通过控制的资产获取收益是共同控制资产的显著特征。每一合营者按照合营合同的约定享有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一定份额并据此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享有该部分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
1.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份额将本企业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
2.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承担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负债。
3.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4.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