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知识点九:共同控制资产及共同控制经营的核算
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与其他方约定各自投入一定的资产进行某项经营活动,例如飞机。而不是通过出资设立一个被投资单位的方式来实现,即为共同控制经营;或者是不同的企业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若干项资产实施共同控制,共同出资购买一项资产,构成共同控制资产。
共同控制经营及共同控制资产与合营企业的共同点是:两个或多个合营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建立起的共同控制关系,区别在于合营企业是通过设立一个企业,有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存在,而共同控制经营及共同控制资产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
(一)共同控制经营
共同控制经营,是指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
1.特征
通过共同控制经营获取收益是共同控制经营的显著特征。
(1)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并不单独成立一个企业或组织
(2)为了共同生产一项产品,各合营方分别运用自己的资产并且相应发生自身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确认各合营方本企业在合营产品销售收入中享有的份额。
例如飞机的生产过程中,一个合营方可能负责生产机体,另外一个合营方负责安装发动机,其他的合营方可能分别负责组装飞机的某一组成部分,作为参与飞机生产的每一个合营方,其责任仅限于完成整个经济活动中的某一个组成部分,之后各合营方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分享飞机销售所产生的收入。
2.会计处理:
(1)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
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合营方通常是通过运用本企业的资产及其他经济资源为共同控制经营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约定,合营方将本企业资产用于共同经营,合营期结束后合营方将收回该资产不再用于共同控制,则合营方应将该资产作为本企业的资产确认。
(2)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的收入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
①合营方应在生产成本中归集合营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借:生产成本——共同控制经营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对于合营中发生的某些支出需要各合营方共同负担的,合营方应将本企业应承担的份额计入生产成本。
②共同控制经营生产的产品对外出售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所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同时应结转售出产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共同控制资产
共同控制资产,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
1. 特征
通过控制的资产获取收益是共同控制资产的显著特征。各合营方一起共同使用一项或若干项资产、分享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如各合营方共同使用一条输油管线、一个通信网络或是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共同使用有关的资产。
(1)共同控制资产不需要单独设立企业或组织。
(2)每一合营者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一定份额并据此确认本企业的资产,享有该部分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
2.会计处理
存在共同控制资产的情况下,作为合营方,企业应在自身的账簿及报表中确认共同控制的资产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同时确认发生的负债、费用或与有关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份额。
(1)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份额将本企业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该部分资产由实施共同控制的各方共同使用的情况下,并不改变相关资产的使用状态,不构成投资,合营方不应将其作为投资处理。
(2)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承担的相关的负债,应作为本企业负债确认。
(3)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相关的费用,作为本企业的费用确认。
例如,共同控制资产发生的折旧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等,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确定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作为本企业的费用确认和负债。
(4)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应确认本企业享有的收入份额。如两个企业共同控制一栋出租的房屋,每一合营方均享有该房屋出租收入的一定份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