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1.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固定资产原价。因已转入在建工程,因此停止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原价、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一般会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时: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改扩建工程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3)企业发生的某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到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这样可以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换部分的成本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导致固定资产成本虚增。
借:银行存款或原材料(残值价值)
营业外支出(净损失)
贷:在建工程(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4)生产线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5)转为固定资产后,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要点提示】此处的测试要点在于改良后固定资产原价的计算及后续折旧的计算,常见于单选题。
3.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设置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对于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其修理、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也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5.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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