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无形资产的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增减时,应当相应增加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在计提摊销时,逐期减少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1)无形资产的取得
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1)无形资产增加时,应当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2)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在支付开发费用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无形资产成本入账。
自行开发并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用、聘请律师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入账,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不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2)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应当按月计提,计提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3)无形资产的处置
无形资产的处置具体包括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具体核算与固定资产基本相同。
5.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的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区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单独设置“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核算。
(1)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核算
1)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
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结转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事业单位设置“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
2)财政补助结余的核算
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结余是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2)非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
非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
(3)非财政补助结余的核算
非财政补助结余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事业结余是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经营结余是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1)事业结余的核算
事业单位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期末,事业单位应当结转本期事业收支。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计入“事业结余”科目。
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2)经营结余的核算
事业单位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期末,事业单位应当结转本期经营收支。
年末,如“经营结余”科目为贷方余额,将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3)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核算
事业单位设置“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后,要按照规定进行结余分配。
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科目。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然后,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结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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