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
第 2 页:公允价值的确定 |
第 3 页: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第 4 页: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
第 5 页: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 |
第 6 页: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
第 7 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
第 8 页:金融资产之间重分类的处理 |
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
【考情分析】
考频:★★★
2012年单选,2009年计算,2008年多选,2007年判断
【本节目录】
1.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
【高频考点】: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的持有者打算"持有至到期",未到期前通常不会出售或重分类。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
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2)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额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3)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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