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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考情分析】
考频:★
2013年判断
【本节目录】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频考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从理论上讲,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与资本法。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收益法又有两种具体方法:总额法与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人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在取得政府补助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人”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在分期摊销时,借记“递延收益” 科目,贷记“营业外收人”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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