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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教材例5-10】沿用【教材例5-9】,假定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况下,2×09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8 000 000元。A公司、B公司均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由于投资时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同,不需要对B公司的净利润进行调整,A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 400 000元(8 000 000×30%),一方面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作为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确认。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 400 000
贷:投资收益 2 400 000
【例题•单选题】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 500万元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的股份,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当日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 000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均相同。乙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 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项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年末余额为( )万元。
A.2 500
B.2 400
C.2 600
D.2 700
【答案】D
【解析】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项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年末余额=2 500+1 000×20%=2 700(万元)。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例题•单选题】某投资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取得对联营企业30%的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被投资单位2016年度利润表中净利润为1 0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投资企业按权益法核算2016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A.300
B.291
C.294
D.240
【答案】C
【解析】投资企业按权益法核算2016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 000-(500÷10-300÷10)]×30%=294(万元)。
3.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时,应抵销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
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图示如下:
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顺流交易是指投资企业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当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方或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相关的损益在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
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与投资企业与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有所不同,母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全额抵销的,而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仅仅是投资企业或是纳入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份额。
(1)顺流交易
对于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或被消耗),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题】甲企业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2015年,甲企业将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商品以1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至2015年资产负债表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15年净利润为2 000万元。乙公司于2016年将上述商品全部出售,乙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为3 6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甲企业在该项交易中实现利润400万元,其中的80(400×20%)万元是针对本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份额,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即甲企业应当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200 000
[(2 000万元-400万元)×20%]
贷:投资收益 3 200 000
2016年个别报表应确认投资收益=(3 600+400)×20%=8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8 000 000
【教材例5-12】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9年9月,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8 000 000元的商品以12 000 000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净残值为0。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9年实现净利润为20 000 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实现利润4 000 000元,其中的800 000元(4 000 000×20%)是针对本公司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份额,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时应予抵销,同时应考虑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对损益的影响,即曱公司应当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220 000
[(20 000 000-4 000 000+4 000 000÷10÷4)×20%]
贷:投资收益 3 220 000
(2)逆流交易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或被消耗),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当投资企业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教材例5-1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9年8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9 000 000元的某商品以15 000 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9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乙公司2×09年实现净利润48 000 000元。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甲公司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9年净损益时,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400 000
[(48 000 000-6 000 000)×20%]
贷:投资收益 8 400 000
假定2×10年,甲公司将该商品以18 000 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因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已经实现,甲公司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10年净损益时,应考虑将原未确认的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计入投资损益,即应在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确定的投资损益基础上调整增加 6 000 000元。假定乙公司2×1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30 000 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7 200 000
[(30 000 000+6 000 000)×20%]
贷:投资收益 7 200 000
【例题】甲企业于2015年1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15年8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600万元的某商品以1 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甲企业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15年资产负债表日,甲企业对外出售该存货20%。乙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为3 200万元。甲企业2016年将上述商品对外全部出售,乙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为3 6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甲企业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15年净损益时,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 760 000
[(32 000 000-4 000 000×80%)×20%]
贷:投资收益 5 760 000
2016年个别报表应确认投资收益=(3 600+400×80%)×20%=784(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7 840 000
贷:投资收益 7 840 000
应当说明的是,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教材例5-14】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9年,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2 000 000元的商品以1 600 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至2×09年12月31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9年实现净利润为15 000 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甲公司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9年净损益时,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商品交易价格1 600 000元与其账面价值2 000 000元之间的差额为减值损失的,不应予以抵销。甲公司应当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000 000
(15 000 000×20%)
贷:投资收益 3 000 000
应当注意的是,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联营、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的,投资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2)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甲公司为某汽车生产厂商。2016年1月,甲公司以其所属的从事汽车配饰生产的一个分公司(构成业务),向其持股30%的联营企业乙公司增资。同时,乙公司的其他投资方(持有乙企业70%股权)也以现金4 200万元向乙公司增资。增资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并仍能施加重大影响。上述分公司(构成业务)的净资产(资产与负债的差额,下同)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该业务的公允价值为1 8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本例中,甲公司是将一项业务投给联营企业作为增资。甲公司应当按照所投出分公司(业务)的公允价值1 800万元作为新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所投出业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1 000万元之间的差额800万元应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时乙公司A存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其他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至2016年12月乙公司将上述A存货对外出售60%。2016年10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B存货一批,成本为100万元,售价为200万元,乙公司购入后将其作为存货,至2016年12月乙公司将上述B存货对外出售60%。2016年度乙公司利润表中净利润为1 0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和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按权益法核算2016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A.300
B.246
C.252
D.264
【答案】C
【解析】投资企业按权益法核算2016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 000-(500-300)×60%-(200-100)×(1-60%)]×30%=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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