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报课学员
乙方: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全国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计将于9月份举行,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美好明天VIP学院(以下简称乙方)开展针对此次考试的网络辅导,并开设私塾实验班,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辅导学习。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按乙方定价缴纳私塾实验班培训费用;
2. 甲方根据乙方私塾实验班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3. 甲方在考试后如需享受私塾实验班的后续保障服务,则须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
4. 甲方须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考试成绩,虚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后续保障服务;
5. 甲方须在乙方规定期限内办理乙方提供的重学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私塾实验班培训收费凭证(正式发票);
2. 乙方为甲方提供直播导学、零基础精讲班、习题专练班、专题特训班、真题技巧班(录播)、冲刺串讲、模考密训等课件学习;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需要办理免费重学手续时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姓名、美好明天用户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准考证号码、考试成绩;
4.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 乙方在地方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甲方重学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过期视甲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三、重学条款
1. 根据甲方最后考试成绩情况,按下表说明执行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 |
单科分数区间 |
重学 |
试卷总分值×40%(含本数)——合格分数线(不含本数) |
不予免费重学 |
0分或合格分数线(含本数)——试卷总分值(含本数) |
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共包括三个科目,考试通过的科目不予重学,未通过科目符合条件可办理重学。
2.不予免费重学的情形
2.1 在乙方网站注册、购买本课程时,未提供真实正确的个人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2.2 没有参加考试的,或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纪律等不良行为的;
2.3课堂累计学习次数少于所有班别课程的总讲数80%的;
2.4课堂累计学习时间少于所有班别课程的总时长80%的;
2.5 当年成绩达到报考区域公布的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顺利通过考试);
2.6 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期间内申请办理手续的;
2.7 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身份证、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的电子版或复印件,且没有致电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的;
2.8 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情况的。
(注明:甲方存在以上任一情形,则不能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3.免费重学:
如甲方系统完整地学习课程后,在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成绩仍不合格,且成绩在重学规定范围内,乙方按照协议给甲方办理重学。若选择重学,则开通相应科目的全部课程。
四、办理重学程序
甲方于当地分数线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美好明天APP内办理重读,具体流程:打开VIP课-VIP服务-重读服务,自助申请重读,当年官方考试分数线公布后进入人工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自动为学员开通课程。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 合同变更、违约责任
1.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通过网络签署,凭甲方用户填写真实身份信息并提交后生效;
2. 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
3 .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 如甲方学费款项未实际到账、或中途发生款项退回情况,则该协议无效;
5. 本协议作为参加私塾实验班的凭证,用户必须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签署。
本合同自签署日生效,有效期至考生所在地2018年全国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0个工作日之内,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甲 方: 万题库用户名: |
乙 方: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交费方式: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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