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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根据下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本题涉及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质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
2013年9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油漆、修理零备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5万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万元。
(2)购入原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税额26万元。
(3)将橡木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本月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81.9万元,将部分橡木做成工艺品进行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2.65万元。
(4)销售自产B型实木地板4.5万平方米,不含税销售额为每平方米28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取包装费11.7万元。
(5)将自产C型实木地板0.1万平方米用于本公司办公室装修,成本为5.43万元,C型实木地板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0.2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D型实木地板的成本为18万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平方米160元(不含增值税额)。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31根据上述资料的描述,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表述是( )。
A.将橡木加工成工艺品销售的需要缴纳消费税
B.自产的C型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C.自产的C型实木地板和D型实木地板用于装修和赠送的需要缴纳消费税
D.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用于房地产开发,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工艺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销售时无需缴纳消费税,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根据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选项B正确;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选项C正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的范围,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因此选项D正确。
32 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应是( )万元。
A.235.45
B.240.89
C.241.91
D.239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1)将自产的C型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2)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无偿赠送给某房地产公司,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3)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81.9÷(1+17%)×17%+52.65÷(1+17%)×17%+4.5×280×17%+11.7÷(1+17%)×17%+5.43×(1+5%)÷(1-5%)×17%+160×0.2×17%=241.91(万元)。
33 该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应是( )万元。
A.34.61
B.34.598
C.35
D.34.5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该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8.5+1×11%+26=34.61(万元)
34 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应是( )万元。
A.207.312
B.206.35
C.207.41
D.207.3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应缴纳增值税=241.91-34.61=207.3(万元)
35 该企业当期应该缴纳的消费税是( )万元。
A.68.6
B.68.9
C.70
D.69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应缴纳消费税=81.9÷(1+17%)×5%+4.5×280×5%+11.7÷(1+17%)×5%+5.43×(1+5%)÷(1-5%)×5%+160×0.2×5%=6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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