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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章节强化习题(1)

来源:考试吧 2014-07-21 10:23:45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章节强化习题(1)”,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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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判断题

  1.司法解释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 )

  2.依据一般法理,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但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可以放弃。( )

  3.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和不合法行为。( )

  4.一般而言,有偿法律行为的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比无偿法律行为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更重。( )

  5.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中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即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相互推诿代理责任的情况下,法院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为不能亲自处理自己事务的人指定代理人。( )

  6.张某与李某签订了家具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后该合同因显失公平被撤销而无效,则合同中关于仲裁的条款随之无效。( )

  7.《仲裁法》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裁决;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

  8.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也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9.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所有案件都应当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10.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11.对于张某与李某的合同纠纷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作出了判决,张某与李某仍不服该判决的,不得上诉。( )

  1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必须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1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

  14.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并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15.根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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