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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答案】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0.5分)。根据规定,要约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明确(0.5分);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0.5分)。在本题中,该信函内容具体明确,且甲公司明确表示如果乙公司在8月15目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该函件符合要约的条件。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0.5分)。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1分)。在本题中,乙公司对价格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其回复的函件属于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1分)。根据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1分)。在本题中,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乙公司不得撤销要约。甲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买卖合同成立。
【案例5】(2009年)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07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卖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2007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2007年1O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个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08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2)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5答案】
(1)丙企业不能解除租赁合同(0.5分)。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1分)。在本题中,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限内(2009年12月31日之前)对受让人丙企业继续有效,丙企业不能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
(2)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0.5分)。
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分)。在本题中,由于乙企业转租时来经躜租人丙企业同意,因此,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3)乙公司可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0.5分)。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0.5分)。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1分)。在本题中,4000元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同时,乙公司欠付丙企业租金6000元,因此,乙公司可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案例6】(2007年)
2002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间平房经营日用品,双方约定:租用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6000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未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
2003年7月,由于当地连日降雨,致使该租赁房屋承重墙下沉并出现了3厘米宽的裂缝,房屋有倒塌的危险。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无奈自己请来建筑队,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共花费人民币1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险仍未消除。
当年10月,甲与乙结算当期的房租时,要求扣除其花费的维修费用并提出解徐合同,乙不同意。甲随后搬离该房屋。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简要说明理由。
(2)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6答案】
(1)甲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1分)根据规定,双方当事人没有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的,出租人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1.5分)
[或者:承租人张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甲有权解除租赁合同。(1分)根据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在本题中,该出租房屋有倒塌的危险,危及到了甲的安全,甲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1.5分)
【案倒7】(2007年)
甲公司专营A地至B地的旅客运输业务。2006年11月1日,由于正值客运淡季,甲公司将一使用空调车的班次取消,购买了该班次车票的旅客被合并至没有空调的普通客车中。该批旅客认为甲公司的做法不合理,要求退还部分票款,但甲公司以近期多雨雾、路不好走、两种票价金额相差不大为由,不同意退还相差部分的票款。
当车行至某段山路时,司机因故采取了急刹车措施。乘客乙被甩到车内地板上摔伤。乘客乙经医院诊断鉴定为腰椎压缩性骨折,要求甲公司承担医药费及其他相关损失。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不退还部分旅客票款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应否对乘客乙受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7答案】
(1)甲公司不退还部分旅客票款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根据规定,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1.5分)
(2)甲公司应当对乘客乙受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分)根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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