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
2007年4月某市财政局对某国有企业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2006年6月,该企业的新厂长甲任命自己的妻子乙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乙随后将自己的侄子丙调入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丙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06年7月,会计人员丁调离该企业,在与接替人员戊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安排丙负责监交。戊在交接过程中因疏忽未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事后,当戊发现丁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存在大量问题,找到丁时,丁表示由于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于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乙要求戊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2006年9月,厂长甲决定增设1名副厂长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张某配合其工作。11月,厂长甲决定免去张某的总会计师职务。
(4)2006年l0月,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乙批准,某研究所复制了该企业的会计档案,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厂长甲任命自己的妻子乙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安排自己的侄子丙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③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④丙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根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安排丙负责监交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丁表示由于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乙要求戊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安排丙负责监交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 ②丁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③乙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既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未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增设1名副厂长主管财会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②厂长甲决定免去张某的总会计师职务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总会计师由单位负责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档案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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