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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级经济法》考试考前密押5套题(4)

来源:考试吧 2009-03-30 16:54:17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4.

   (1)利润总额=(1500+200+300)-(300+30+750+320+108+300)=192(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解析】国债转让收益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00万元应缴纳所得税,无需进行税务调整。

  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192×12%=23.04(万元)

  公益救济性捐赠应调增80-23.04=56.96(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92-100+10+56.96=158.96(万元)

  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58.96×25%=39.74(万元)

  (2)该企业于2009年6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该企业6月20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已经超过了纳税申报期限。

  五、综合题

  1.

   (1)出纳潘某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潘某不能接替高某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高某没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人员临时离职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本题高某脱产学习5天,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某聘任自己的侄女王某任服装厂出纳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家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所以,韩某的侄女王某不能担任出纳工作。

  另外,根据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题王某系理工科毕业,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能从事出纳工作。

  (3)服装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职务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4)原始凭证金额填写错误交由出具单位更正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但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5)将一张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进行销毁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销毁时,只有出纳潘某负责监销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本题中,只有会计部门派员监销是不符合规定的。

  2.

   (1)增值税=〔550+5/(1+17%)〕×17%+(58.5+5)/(1+17%)×17%-30×17%-2×7%=98.21(万元)

  (2)销售摩托车少缴消费税=〔550+5/(1+17%)〕×10%=55.43(万元)

  销售汽车轮胎少缴消费税=(58.5+5)/(1+17%)×3%=1.63(万元)

  共少缴消费税=55.43+1.63=57.06(万元)

  (3)天辉公司少缴增值税、消费税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本题中,天辉公司偷税数额达到155.27万元,占应纳税额的77.64%,数额和比例均达到了犯罪的界限,因此天辉公司的偷税构成了犯罪。

  (4)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天辉企业放弃债权的行为。根据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其财产,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纳税人的行为。

  (5)对于天辉公司转让财产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根据规定,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应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6)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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