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模拟试题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4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同步训练题(1)

来源:考试吧 2014-06-20 11:20:35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同步训练题(1)”,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4 页:多项选择题
第 7 页:判断题
第 8 页:参考答案及解析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与特征。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不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2.C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其中按照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可以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3.C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选项C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

  4.C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或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非要式行为,是指无需特定形式或程序即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5.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选项D是不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意义。

  6.B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分类。程序法是指为了保障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选项B是程序法;选项ACD是实体法。

  7.B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形式。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它通常冠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的形式。

  8.B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效力。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9.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0.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程序。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11.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管辖。根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12。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义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乙在开庭审理时才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而没有在开庭前提出,那么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13.C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地域管辖的种类。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4.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根据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2013年3月27日知道权利被侵害,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为2013年3月27日~2014年3月27日。

  15.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6.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所以选项A错误。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所以选项B错误。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所以选项D错误。

  17.A

  【解析】本题考核上诉的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8.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专属管辖。根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应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19.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根据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予以中止,也就是“暂停”。

  20.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范围。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21.D

  【解析】本题考核复议申请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则9月5日为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所以提出申请的时间是9月5日至11月4日。

  22.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根据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23.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24.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根据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5.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26.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的种类。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的范围。

  27.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的种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附加刑,罚款属于行政责任。

  28.D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选项ABC均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选项D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情分析汇总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新旧变化对比汇总

  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重难点讲解汇总

  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机考提分卷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