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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选项ABD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选项ABD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选项C将开发的房屋对外销售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应当缴纳营业税。
3.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销售不动产不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计算。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4000-2000)×10×17%=3400(元)。
5.C
【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税款的计算。应征增值税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将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额合并计征增值税(提示:非应税劳务额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征)。计算过程:[5000×100+2000÷(1+17%)]x17%-65000=20290.60(元)。
6.B
扣进项税额。外购生产用设备,运输单位开具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外购货物用于生产免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7.B
【解析】本题考核酒类包装物押金增值税的计算。酒类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逾期,均以收到时,并入收入当期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酒厂应计算的销项税额=(93600+2000)÷(1+17%)×17%=13890.60(元)。
8.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税率和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的规定。13%是增值税的低税率;同时,在抵扣率中,也有13%的规定,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9.A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计算。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144×(1+10%)×17%=26.93(万元)。海关核定价格中的运费不包括从海关到境内的这部分,本题中6万元运费是从海关运往企业的,所以是不计人组成计税价格中的。
10.D
【解析】本题考核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该企业进口化妆品应纳进口增值税税额一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40×(1+20%)÷(1-30%)×17%=11.66(万元)。
11.A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12.D
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13.B
【解析】本题考核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14.D
【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的范围。选项D征收营业税.尚未进行营改增。
15.C
【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160÷(1十11%)×11%-5.2=10.66(万元)。
16.D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电动汽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7.A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税办法。我国现行消费税中对粮食白酒、卷烟、薯类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18.C
【解析】本题考核自产自用应税消费中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情形。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19.D
【解析】本题考核白酒消费税的计算。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一[100000×(1+10%)+5×2000×0.5]÷(1-20%)=143750(元),应纳消费税税额=143750×20%+5×2000×0.5=33750(元)。
20.C
【解析】本题考核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的价外费用包括的内容。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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